为了帮助遗失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能够及时补办,避免因为遗失该证明造成工作麻烦。襄阳市特开设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遗失补办窗口,望遗失合格证明的人员,能够认真查看,及时补办,具体内容如下,以供参考: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从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获悉,即日起,遗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原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书的可申请补办。
据了解,2011年下半年以后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入补办合格证明界面申请补办,并缴费221元。
另外,原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遗失者,可向报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提出申请,填写《补办合格证明申请表》,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盖章后,考生自行到省教育考试院补办。
唯学网一家集教育资讯发布与院校教学管理系统于一体的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教育服务平台,教育领域涵盖职业资格等十一个大类及上百个子类,因此考生如若获知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任何资讯,如教师资格试题、教师资格考试辅导等,可随时关注唯学网教师资格考试培训栏目,如有任何疑问也可在线留言,小编会为您在第一时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