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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住宅楼禁开宾馆餐饮

湖北住宅楼禁开宾馆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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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4 14:09

住宅楼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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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工商局资讯可在住宅楼里开公司,致使很多机构瞄准了住宅区,因此摄影、游泳馆、培训班以及小公司等,纷纷驻扎进入住宅区,为了引发了不少争议,而湖北省工商局发布的《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设区域清单》中,也对允许在住宅区开设的经营场所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湖北省市场主体实行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规定武汉市内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不得开设在住宅楼内。《禁设清单》对省内生产经营、存储危险品,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营业性娱乐场所,旅行社,处置场所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所等11大类的住所进行了明确的限制。

根据《禁设清单》的要求,将禁止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开设私人会所。产生恶臭、异味的修理业、加工业不得开在居民区内,此外,在武汉市规划用途住宅的住宅楼底层和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

湖北省工商局表示,《禁设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由工商登记机关根据法定禁设依据的变化及时予以调整。

对于违反“禁设清单”企业,工商部门将对市场主体存在提交虚假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骗取登记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给予撤销登记或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利用非法建筑、擅自改变房屋性质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移送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处理;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的,将按有关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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